■对全区城市公交车开展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一键报警设备、车载视频监控设备等“3+N”安全防护专项行动
■加强公交车驾驶员职业培训,将应急处置基本技能作为公交车驾驶员资格认证的必备条件
■在重点线路公交车上,在重要节点、时段内,按照“一车一人”的要求,配备公交车安全员,随车巡查
本报南宁讯 (记者/蓝锋 通讯员/谭勇超)记者从1月25日召开的全区城市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获悉,我区公安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全区城市公交车开展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一键报警设备、车载视频监控设备等“3+N”安全防护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我区城市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
据了解,针对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及我区公交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自治区公安厅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共同开展全区城市公交车安全防护专项行动,将用1年半时间,对我区运营的城市公交车安装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一键报警设备和车载视频监控设备。通过这些项目的建设,有效降低人为因素导致城市公交车安全事故的发生,打击危害城市公交车安全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各地还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加装相关防护设施或采取其他防范措施,并加强公交车驾驶员职业培训,将应急处置基本技能作为公交车驾驶员资格认证的必备条件。同时,在重点线路公交车上,在重要节点、时段内,按照“一车一人”的要求,配备公交车安全员,随车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