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记者从南宁市工商局了解到,为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南宁市工商局组织开展2018年度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并将在今年5月中下旬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公示,颁发公示证书。
据了解,申报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两年的企业、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社会信誉好、申报年度无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等。此次申报程序,采取企业自愿,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分局推荐,南宁市工商局公示的方式。南宁市工商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相关企业申报年度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期为一年。
据悉,此次网上申报系统1月15日零时起开放,4月15日24∶00关闭。 (原文编辑:罗小灵 作者:覃海明 何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