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9年第一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6613亿元,重点支持广西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国家级加工贸易产业发展,促进边民产品落地加工,推进边贸转型升级,发挥国家级外贸出口基地示范作用。
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法和因素法分配,其中切块下达到14个设区市及部分自治区直管县2.62182亿元。资金具体支持以下方面:一是优化一般贸易结构和提高企业竞争力项目1.4245亿元,其中,国家级外贸出口基地内企业项目3200万元,边境地区产业园区企业项目1000万元,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广西CEPA示范基地管理部门项目1000万元,其他优化项目9045万元;二是加工贸易项目6000万元,支持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梧州市4个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引进加贸新项目和改善加贸物流条件;三是提升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5968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其中,出口信用保险补助2280万元,其他中小项目3688万元;四是服务外包项目400万元,支持南宁市、桂林市、防城港市、河池市罗城县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和技术出口。
2019年第一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文件正式下达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督促各设区市按照《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和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要求,落实责任主体,及时组织有关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并根据项目计划和下达资金文件,将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供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编辑 唐颖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