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将中央下达广西的2018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608万元,按照需救助人口权重、农业损失权重、农业人口权重等因素进行分配下达相关市县,主要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下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冬春救助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实施分类救助,管理、用好救灾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补助到位,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等情况的发生。(供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编辑 唐颖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