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冼敏):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就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提出意见,将明确实施范围和工作流程,实行政府审批流程再造,规范企业承诺行为,加强承诺实施监管,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联合奖惩制度。
据了解,广西对在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的通知》(桂政发〔2017〕17号)规定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推行承诺制改革。
企业依据准入条件和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通过在线平台报送业务主管部门,经预审公示后,业务主管部门完成行政审批。企业在承诺范围内,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自主选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并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勘察、咨询、设计、测绘、检测成果和施工、监理情况。
广西推行企业自愿、无偿服务、高效合法的咨询服务(代办)制度,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竞争更加充分、信用评价更加合理的网上中介服务市场。建立联合验收制度,企业投资项目可以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联合竣工验收,也可以由企业自主组织竣工验收。推行项目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制度。
比如:在项目准入时,重点审核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和标准作出承诺,是否按照承诺的标准和要求编制建设方案,是否依法依规选择勘察、咨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重点监管企业是否严格按承诺的标准、设计要求施工建设。在项目竣工投产后,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建立抽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隐患。
广西还要将企业、参建单位和政府部门履行承诺行为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并通过在线平台和信用中国(广西)网站向社会公开披露。建立健全各类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红黑名单”制度,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守信者开通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