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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件项目列入广西五年立法规划
广西日报  2018-10-31 08:49:13

  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许丹婷)10月30日,记者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上获悉,64件立法项目列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为我区未来5年立法工作定调。

  我区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分为3类,共提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64件。其中,第一类即正式项目36件,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制定24件,修改12件,力争在本届人大任期内提请审议;第二类即预备项目28件,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制定19件,修改9件;第三类即调研项目,为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不列具体法规名称。

  立法规划项目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制定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条例等,引领改革开放新格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制定糖业发展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农村公路管理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定制度自信,修改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规则,制定政务服务条例、城市管理执法条例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制定公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民族教育促进条例等,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农村供水用水条例、农村公共设施管理条例,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燃气管理条例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建设美丽广西。

  当前地方立法的重点是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加强民生领域地方立法等三个领域,在本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同时,常委会还结合广西实际情况,重点在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方面提出了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立法项目,比如制定地方金融条例、投资促进条例、数字广西建设促进条例、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条例等法规,修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航道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规。

编辑: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