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吴家跃 通讯员/黄小鹏)国庆节前后,南宁市工商局开展旅游购物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旅游广告、合同等监管,规范网络旅游产品交易行为。
今次行动中,该局对旅行社、旅游公司、旅游购物商店等旅游市场主体严格依法登记及监管,督促经营主体依法经营。严厉打击旅行社单方面在合同中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未经游客同意在旅游合同中附加购物协议及其他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对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城市广场、景区周边等游客集散场所发放虚假广告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旅行社门店发布广告,利用印刷品、互联网、媒体等发布旅游广告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此外,该局还将加强对旅游商品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旅游市场商标侵权、销售假冒旅游商品等违法行为;查处旅游市场虚假或引人误解商业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在旅游景区积极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及时发布旅游消费提示和警示,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