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集中治理“散乱污”企业
一企业因环境违法被处罚130.2万元,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余锋 通讯员/昌苗苗)9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获悉,近期柳州市柳江区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13家。日前,柳江区某塑料厂因环境违法被当地有关部门开出130.2万元罚单,该企业负责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这是柳江区开展该项行动以来开出的最高罚单。
据介绍,为保障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柳江区严格落实企业达标排放,强化管控重点企业应急限产限排,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场地扬尘防控,全面落实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全面实施机动车黄标车区域限行,狠抓整治夜市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污染,禁止农业秸秆及农村生活垃圾焚烧,加强空气质量预警分析和应对。同时,配套建立了“四项机制”: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环境监管执法公安、环保、住建等部门联动机制,建立了公众参与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偷排偷放,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根据“四项机制”,柳江区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整治工作,按照“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范围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地毯式”摸排,查清企业是否存在“散乱污”违法事实等情况。目前,柳江区有关部门已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按程序进行处置,下一步,将以此次整治为契机,推动企业规范发展和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