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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企业享税收优惠无须填表报备
南国早报  2018-09-10 16:31:00

  南国早报记者 雷倩倩 通讯员 周芝艺

  从《大圣归来》到《大鱼海棠》,从《秦时明月》到《少年锦衣卫》……近年来,国产动漫正在渐渐崛起,一步步发展壮大。近年来,广西也有创业者开始涉足动漫行业。为了扶持动漫产业的发展,税务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不少税收优惠政策。9月9日,广西税务郭税官梳理动漫产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让纳税人一一知晓。

  广西税务郭税官表示,在增值税方面,动漫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销售自主开发的动漫软件,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对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则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除了上述税收优惠,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动漫企业进口确实需要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政策。

  广西税务郭税官也提醒纳税人,上述优惠政策是对于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才能享受的。在税务办理流程上,企业不再需要向税务机关填报备案表及提交相关备案资料,采取的是“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享受优惠,简化了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在税收优惠的助力下,帮助动漫企业今后做出更多更好的动漫产品。

编辑: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