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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积极推进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广西日报  2018-08-23 09:33:42

  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袁琳 通讯员/李鹏 杨晓佼)8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获悉,我区积极推进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国家海洋督察“回头看”检验,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今年1月15日,国家督察组形成《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意见书》,并向自治区政府反馈督察意见,通报了我区存在的对国家有关围填海管理制度等四大方面的问题,即4大类18小类49个整改事项。

  为积极落实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4月28日,自治区政府成立了自治区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主席任组长,各有关厅局部门主要负责人、沿海三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同时,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于6月1日印发并向社会公布。

  6月27-29日,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派出工作组,赴沿海三市开展海洋专项督察整改工作督促检查。截至6月底,对督察意见书指出的10宗执法不严案件中的5宗进行了立案查处;对海洋自然保护区内的9个非法抽砂场中的非法抽砂行为全部予以制止,完成立案查处3个,完成清理恢复5个,正在处理1个,恢复种植红树林8.5亩。

  目前,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拟定的《广西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销号办法》,已完成征求意见,将于近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后公布实施。销号工作将按照“整改一项、核查一项、公示一项、销号一项、备案一项、公开一项”的原则,强化整改措施跟踪管理,坚决杜绝假整改、虚整改。7月18日,该厅以整改办名义向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书面请示,请求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委牵头,在自治区领导小组下增设问责组。

编辑: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