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高质高效完成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近期,象州县以“学习”为核心,布置开展年度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现宗教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一是加强领导,精细布置。县民宗局成立有局长、分管副局长及宗教事务股、政策法规股的干部组成的学习活动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经费,并要求各宗教场所在学习月期间要实现“三个一”目标:每个宗教场所要各出版一期宣传板报、宗教场所负责人和宗教教职人员要人人通读一遍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文本、组织本教信众集中听取一次县民宗局对宗教事务条例的讲析。通过集中宣传、宣讲、互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是内部培训,提升执行力。县民宗局在开展活动前,首先组织开展单位内部业务培训,重点是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自治区民宗委、来宾市民宗委关于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等,使全体干部职工熟知规定,成为县内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行家里手,理直气壮抓管理,全面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三是全面铺开,发挥宗教界主体作用。统一制作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专栏和宣传标语,在各场所安装张贴。将条例的核心内容上墙,单行本则发放到教职人员手中。开展宣讲活动,把宗教讲经和学习条例相结合,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讲经讲道中去,使信教信众正确理解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自觉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周雅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