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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广西各级消委会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36万元
南宁日报  2018-07-19 13:10:41

  原标题:上半年广西各级消委会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36万元 交通工具类商品投诉位居首位

  7月17日,记者从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今年上半年广西各级消委会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共计19298人次,同比减少5.99%;受理消费者投诉共218件,同比下降68.03%;已解决17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98万元。

  今年上半年,在广西消委会受理的消费投诉中,交通工具类商品投诉位居首位,消费者反映在购买汽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后涉及产品的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导致投诉量有所增加。房屋建材类商品投诉位居第二位,消费者主要反映商品房及装修材料质量问题。另外,生活社会服务类、通讯服务类投诉依旧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广西消费者购买量比较大的商品如家电、服装鞋帽及日用品等投诉量均保持在低位,说明这些传统商品业态比较成熟,售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者消费也日趋理性。

  广西消委会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一定要选择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场所,并索取购物发票。购买汽车、房屋等大件商品时,一定要及时了解优惠条款的细则并保留好消费凭据,并将双方的约定在合同上写清楚。消费者进行房屋装修时,应将装修所用的材料品牌、规格、价格等详细信息写进合同,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各级消委会反映。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媒体及时关注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商品市场抽查检验情况,有选择地购买商品。(原文编辑:麻家睦  作者:杨玲)

编辑: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