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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黑脸”查隐患 促整改保安全 广西高悬安全生产巡查利剑
广西日报  2018-06-21 09:14:16

  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赵超 通讯员/李青山)“你是否了解《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七项职责?”“如果公司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你第一时间怎么处理?”近日,在宾阳县广西东正甲醛有限公司,自治区安委会巡察组一连串的提问,让企业法人代表难以招架,场面一度略显尴尬。所幸该公司分管安全的副厂长及专职安全员对提问对答如流,对安全生产相关职责工作十分熟悉。

  今年二季度,自治区安委会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该项行动已在全区范围内同步实施,巡查组按照“四不两直”方法,检查全部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检查不低于30%的中央、自治区直属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和不低于30%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自查自改。

  据介绍,巡查组已完成三轮巡查,共巡查检查企业37家,发现问题隐患359项,其中对3家企业实施了停产整顿。第四轮巡查正在开展中。

  此次巡查,自治区安委办对照行业标准,分类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检查表,要求企业对表检查,并认真落实“双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安监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加强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同时,政府通过购买服务,邀请国内相关行业专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会诊,把脉企业安全生产状况。

  巡查组敢于唱“黑脸”,通过分级分类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谈话,让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直面问题,督促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巡查组当场向企业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巡查组要求,存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企业,要立刻对照专家《安全检查问题整改建议汇总表》逐项整改;凡巡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企业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

编辑: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