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2017年,广西实现9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1056个贫困村出列、7个贫困县(其中龙州县须待国家核准确认)脱贫摘帽,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连续两年被评定为A等。由于减贫成效显著、资金监管有效、综合评价优秀,2018年广西获得了国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6.1亿元,其中财政扶贫专项绩效考评获得奖励资金1.6亿元,首次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获得奖励资金0.5亿元,是全国4个获奖省份之一,在争取中央转移支付方面取得新突破,迈上了新台阶。
广西连续两年获奖绝非偶然,这是广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制度化、精细化管理的成果。
行动“快”。在提高提前下达比例同时,加快资金下达速度。2017年广西提前分配的资金比例达43.78%,并确保在收到文件后25日内完成中央资金下达、在广西人民政府批复方案后30日内完成广西资金下达,督促市县在20日内细化落实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实现扶贫资金“最先一公里”的提速增效。
措施“准”。实行扶贫项目规划到户、资金扶持到户、倾斜扶持到县。据统计,2017年广西直接扶持到户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69亿元,占资金总额的59%,倾斜支持33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片区县的资金额度达45.99亿元,占资金总额的53%。
监管“狠”。采取“按月通报+专项督查”的方式强化监管,对扶贫资金和整合资金使用实行每月通报,加快扶贫资金和整合资金的使用进度,并且以问题为导向,对广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
成效“实”。广西各级财政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整合多渠道资金,集聚力量持续扶持,促进扶贫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改善,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广西贫困发生率从7.9%下降到5.7%。
下一步,广西财政厅将继续抓紧、抓实、抓好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加大争取中央支持力度。首先,继续加强与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中央部委的沟通汇报,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要求调整工作重心,提高管理绩效,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支持力度。其次,创新扶贫资金监管措施。建立健全监管平台系统,实现对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动态监控,打通扶贫资金监管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最后,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督促各级扶贫资金使用责任部门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实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方式,确保财政扶贫资金投向精准、成效明显,全力支持广西打赢脱贫攻坚战。(供稿 广西财政厅 编辑 唐颖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