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养老保险缴满15年还用缴吗?你关心的问题答案在这
■本报记者 史小辉
养老保险缴费中断有什么影响?新生儿如何参加医疗保险?怀孕期间失业是否还能享受生育保险?近期,本报热线陆续接到许多读者来电咨询社保相关政策问题,就此,记者进行了统一梳理,并邀请南宁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答。
养老保险
缴满15年应否继续缴?中断缴纳有何影响?
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可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这样是不是社保缴满15年,就可以不用再缴了呢?
答:养老保险缴费超过15年的部分不会影响养老金的领取资格,但是却会影响养老金的数额。
例:王先生和周先生同时在2017年10月办理退休,两人原来在同一单位于1993年7月参保,参保基数相同,2005年同时离开单位。王先生离开单位后继续缴费至2007年6月刚好交满15年后就停缴了,但周先生则一直缴到退休共24年4个月。由于两人累计缴费年限不同,在计算养老金时王先生使用2006年度的社平工资,周先生使用2016年度的社平工资,因此周先生养老金会比王先生多几百元。
王先生养老金:约1120元/月
周先生养老金:约1500元/月
提醒建议:累计的缴费年限越多,与缴费满15年的养老金的差额会越大。所以如果养老金缴满了15年,还没到退休年龄,最好继续缴纳社保。
2.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和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有什么区别?
答: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会影响到计算养老金时使用哪个年度的全区社平工资进行计算,导致领取的养老金有所差异。
例:唐某1977年6月参加工作,2018年5月办理退休,都是按全区社平工资的100%为基数缴费。但其在2008年至2010年10月、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期间没有缴费,即中断了共4年。
唐某养老金:2502.6元/月
﹡从2018年5月往前推4年,扣减中断的年限,推算其中断缴费截止年月为2014年5月,累计缴费年限37年整,养老金使用上年全区月平均工资(截至中断的2014年的上年即2013年)为3553.1元计算得出。
﹡如果唐某没有中断4年,都是按全区工资的100%为基数缴费,累计共41年,按上年全区月平均工资即2017年的标准计算,其养老金为约3400元/月
提醒建议:最好连续缴纳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新生儿如何参保?异地就医结算怎么办理?
1.“才出生的小孩能参加医保吗?如何报销?”市民覃女士的小孩才出生一个多月,她咨询新生儿如何参保的问题。
答:新生儿办理南宁市户口后,家长可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所居住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到市内任意一家建设银行缴纳当年医保费后,即可前往指定银行网点申办社会保障卡。
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时间:
出生3个月内办理,从出生时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出生3个月后办理,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提醒注意:在社保卡制卡期间可凭户口簿通过无卡结算方式报销基本医疗费用。
2.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如何办理?
答: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人员、异地居住生活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4类人群。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概括起来其实不复杂,要办理走这3步:
先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关键信息将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而转到相关的地区和医疗机构。 选定点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http://si.12333.gov.cn/查询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
持卡就医
异地就医人员到医院要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
提醒注意: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时需持社保卡办理。
失业保险
申领需要什么条件?“刷脸”就能办?
肖女士原来在南宁市某公司工作,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上个月她被公司辞退,想申领失业保险金该如何办理?
答: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同时具备3个条件:
a.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b.非本人意愿中断劳动就业的
c.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方面,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超过5年的每超过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从2018年2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将提高到1680元/月。据此计算,失业保险金最低档随之提高至1344元/月。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怎么办理?
其实很简单,及时在家“刷脸”就可以!从今年4月26日起,符合条件的南宁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可以通过“南宁智慧社保”手机APP办理申领手续,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只需在手机上下载“南宁智慧社保”APP,在软件上及时“刷个脸”,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生育保险
怀孕时失业可享受吗?
生产情况相同生育津贴为何不同?
1. “我在公司已经参保几年了,但在我怀孕两个月后公司突然倒闭了,我当月即在社保局登记了失业,并在登记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失业金至今。在领失业金期间我顺产生下了1个孩子,符合政策规定。我这种情况还能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吗?”市民张女士咨询。
答:南宁市现行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参保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市民黄女士是一名机关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她的朋友万女士是一名企业员工,两人在同一家医院且同一天生产,都是顺产,但是在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发现待遇不一样。大家都有3000元医疗费,但黄女士没有生育津贴,而万女士有12000元的生育津贴。为什么?
答:两位女士的参保缴费都没有问题,而且生育情况都一样,唯独两人的工作身份不一样。身份不一样,生育险在哪些方面会不同?根据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是不一样的——
企业的缴费费率是0.8%
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费率是0.4%
此外,两人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也就是说——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
社保卡
社保卡丢了可自助挂失?
“社保卡丢了怎么办?如何挂失?”这是近期许多市民咨询的问题。
答:如果社保卡不慎丢失,可在行政工作时间拨打南宁市12333办理临时挂失,亦可通过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社保就业自助服务一体机、“南宁12333”微信公众号、“南宁医保123”手机APP自助办理临时挂失。
提醒注意:开通金融账户的持卡人,应当注意按照合作银行的相关规定及时挂失金融账户,再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