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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南宁恒创房产中介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案
2018-03-14 17:29:53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唐志强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2017年4月10日, 消费者吴女士向南宁市工商局举报称,不久前其通过南宁恒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购买一套住房,购房后,当事人经常电话侵扰,进行商业推销业务,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请求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并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扰行为。

  工商部门立即依法对当事人侵权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及其下属51家分公司,为增加公司业绩,对采集到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及通过销售一手房采集到的消费者购房信息未经同意进行二次收集保存,并在使用这些信息中,未经过消费者同意,采用电话形式进行居间推广服务业务,逐个询问消费者其“物业是否需要出租或出售”,寻找目标客户并定向强制推广居间服务,严重侵扰了消费者生活安宁。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属于“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据此,南宁市工商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西工商部门点评:本案是典型的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案件。当事人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为扩大业务,经常电话侵扰进行商业推销业务,严重影响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其行为依法应承担法律后果,如果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供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编辑 农娇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