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棚户区改造2017年获国开行180亿贷款 116万人受益
人民网南宁2月28日电(张红璐)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改善民生的民心工程。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围绕广西“十三五”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积极融资推动省、市、县三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在改善民生的同时严守风险底线,确保贷款资金切实发挥惠民效应。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提供的数据:截至2017年12月末,国开行广西分行累计实现棚改贷款承诺1443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034亿元,其中2017年发放180亿元,棚改项目贷款余额及其新增均稳居全区首位,为广西解决棚户区改造资金难题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开行广西分行棚改贷款覆盖全部14个地市46个县,支持项目总面积超过5600万平方米,惠及棚户区群众近116万人。
一是因地制宜推动县域棚改项目建设。国开行广西分行会同自治区住建厅多次赴全区各市县开展调研,充分了解当地棚改融资需求,在原有“三统一”模式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县级平台承贷棚改的可行性和具体实施办法,并实现授信138.76亿元,累计发放贷款38.82亿元,进一步拓宽了棚改项目融资渠道。
二是多措并举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国开行广西分行建立了与住建、财政等多部门联合督导机制,动态监控工程形象进度、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使用进度的通知》,围绕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监督机制等制定政策意见,对指导各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积极意义。同时,积极配合各市县建立棚改用款审批快速通道,使棚改资金尽快落到实处。
三是加快推动货币化安置实现“去库存”目标。国开行广西分行与自治区住建厅多次赴各地指导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有力推动“去库存”压力大和征拆难度大的市县,加快货币化安置工作,确保棚改贷款高效使用,切实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17年末,国开行广西分行累计签订棚改货币化安置合同165.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56.3亿元,可实现房地产去库存361万平方米,惠及棚户区群众7.15万人。
四是持续降低棚改项目融资成本。国开行广西分行积极争取PSL资金,加大PSL资金覆盖面,针对棚改项目坚决不收取任何中间业务费用,有效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密切监管贷款动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防资金滞留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