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全会聚焦乡村振兴
让村集体经济成为源头活水
人民政协报记者 肖亮升
“让村集体经济成为乡村振兴的源头活水。”“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一定额度的信贷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如何发展村集体经济引起委员们的关注。
“是否有村集体经济成为决定贫困村能否脱贫摘帽的‘硬杠杠’,加快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成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任务。”夏宁委员在大会发言中说。
夏宁建议加强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统筹,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的政策扶持和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农业、国土、水利、交通、林业等涉农部门将项目和资金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倾斜,加快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
“完善村集体经济结对帮扶机制,对口帮扶单位要把扶持重点从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转到解决集体经济增收上来。驻村工作队协助村委用好管好扶贫帮扶资金,加强各类帮扶资金与各类扶持资金的统筹使用,做到经济不达标、帮扶不脱钩。”夏宁提出。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钟德超委员在提案中建议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自治区发展规划,从更高层面作出统筹安排,列入重点工作加以统筹推进,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扶持,增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的统筹性、系统性、协调性。
“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村集体班子,从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等人群中,大胆选用事业心强、懂经营、善管理的‘能人’担任村两委支书、主任。”黄忠官委员建议建立以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实行经营管理绩效与经营者收入挂钩,探索推行“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干部结构性补贴制度,激励村干部把精力聚集到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