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贵港港北区社会救助增进民生福祉
2018-01-23 16:05:03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编辑:唐志强

  “感谢政府的救助,解决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湴田村农民黎伟新说。2017年黎伟新的孩子黎某患重症,个人自付治疗费用20多万元,先后获得政府给予的大病医疗救助资金82100元、每月享受农村低保549元等救助。

  去年以来,港北区坚持“民政为民”,积极完善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民生保障机制,有力发挥了基本民生保障兜底作用,政府救助增加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城乡低保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更便捷。该区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落实“凡救必核”,建立了城乡低保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工作制度,对城乡低保工作操作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实行无纸化网上审批,困难群众只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及致困材料,到乡镇口述家庭情况申请,受理人员录入系统,申请人在申请表签字确认即可,大大方便困难群众。去年以来,该区累计救助城乡低保对象15.64万人次,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2857.89万元,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加强了低保与扶贫的衔接。去年,该区将城乡低保配套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累计投入预算资金100万元。低保保障标准城市提高到月人均480元、农村提高到年人均3200元,超过2016年国家扶贫标准2952元/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去年累计救助农村低保对象42016户次144744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2471.3423万元。其中,累计救助贫困户低保对象29142户次98259人次,累计发放贫困户低保对象低保金1677万元,很好地发挥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该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推行五保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按实际费用的近100%救助,孤儿、“两病儿童”、城乡低保对象优先救助、低收入家庭适当审批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适用大病救助方案等多种救助方式逐步完善。去年,该区累计对困难群众进行资助参合参保、住院医疗救助2780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约500万元,对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起到了较大程度的补充。

  五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稳步提升。该区对原五保分散供养现符合特困条件的,已经转申请审批为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月供养标准提高到347元;原五保集中供养在敬老院现符合特困条件的,月供养标准提高到624元。首次出现对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能力的特困供养对象,经护理人员签订协议、申请审批,可分别获得每月363元、726元的护理补贴。去年,累计对五保、特困供养救助2057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58.71万元。2017年10月起审批发放护理补贴6.3万元,实现应救尽救、应补尽补。

  扎实开展临时救助工作。该区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去年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91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800多人次,切实做好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周金有 王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