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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不走秀 不摆样 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
2018-01-17 08:43:20  |  来源:人民网  |  编辑: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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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编排文艺节目宣传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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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拆卸违法挖沙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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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河长制工作广泛宣传,深入人心

  人民网灵川1月15日电 灵川县地处漓江上游,为保护好漓江的水资源,灵川县委、政府严格按照“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推进河长制工作,狠抓舆论宣传,大力营造氛围。1月12日灵川县河长办将河长制宣传工作搬上大圩镇乡村舞台,通过精心编排的文艺节目,将党和国家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融入乡村,深入群众。由于领导重视,部门协同,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取得初步成效,正努力朝着“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工作目标迈进。

  广泛宣传,让“河长制”工作有声音、有图像。从去年以来,灵川县通过召开各类会议,戏剧小品,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多方位、全覆盖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宗旨和目标任务,让社会共同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先后召开会议160次,发布信息2000余条,媒体宣传报道130多条,开展群众业余文化演出及知识抢答11场次,让河长制工作广泛宣传,深入人心。

  高位推进,让“河长制”工作开展有压力、有动力。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总河长,政府副职领导及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河长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管理体系。坚持“大小工作一起抓,一般工作重点抓”的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大力推进河长制工作。

  部门联动,让“河长制”工作开展有措施、见成效。在县河办的统一协调下,定绩效、定奖惩,按照8项制度的相关规定,水利、环保、住建、市容、国土、公安、工信、畜牧水产、文新广体等21个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设立237块河长公示牌和举报电话,严厉打击各类涉河、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车辆(执法艇)106车次,执法人员600多人次,立案查处违法采砂案件11件,炸毁和扣压非法采砂船只12艘、运砂船12艘;拆除养殖网箱103个,面积11866平方米,养殖场20余个,面积6000平方米;制止电鱼等违法行为11起,缴获电鱼工具7套,地笼约600m;检查涉水企业100余家次。(翟红斌、易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