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广西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6.14亿元
2022-01-13 10:46:25来源:广西日报编辑:杨永娟责编:赵滢溪

  1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支持各市县安居工程项目“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我区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6.14亿元,专项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保障其基本需求,改造其居住条件。

  这项资金主要用于:一是安排2.91亿元支持全区1.09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向全区2.31万户符合条件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补助资金按照各市县年度棚户区改造套数和公租房租赁补贴户数年度任务,结合各地财政困难系数分配;二是安排5.23亿元支持全区12.21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面积、改造户数、改造楼栋数、改造小区个数4个因素,结合各市县财政困难系数进行分配;三是安排8亿元支持部分设区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强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行月报制度动态掌握市县资金支出情况,采取季度通报、实地调研督促等措施压实市县支出责任,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同时,进一步指导各市县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广西日报 记者/周红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