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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坚持流域系统治理 巩固提升首府生态优势
2021-12-22 16:14:13来源:南宁新闻网编辑:杨永娟责编:赵滢溪

  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罗宁 通讯员 卢明发 李洁)2021年,南宁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治水、建城、为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绿色发展,强化河湖长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惩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不断深化合作,增强部门合力,共同维护南宁江河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和水生态安全,巩固提升首府生态优势,守护好南宁绿城碧水蓝天。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力提升水环境质量

  一是以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为抓手,巩固提升河湖管治新效能。通过抓实“盯”、“判”、“督”措施,持续改善提升原有38段黑臭水体。水质稳步提升,南宁成为广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标杆。二是以“乡村振兴+治水”新举措,实现水系治理增效提质。加快推进沙江河(竹排江A段)、五象湖等12条(段、个)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持续提升流域治理成效,以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强化河湖岸线管理保护,维系河湖健康生命。推动完成左江(南宁段)、清水河、武鸣河、八尺江和南湖等河湖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和64条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结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强化河流的保护与监督管理,维护河道自然生态,提升河道综合功能,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2021年1-11月南宁市主要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100%;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100%。马山县乔老河成为新农村“乡村振兴+治水”的优秀样板,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网、新华网等知名媒体大力宣传。

南宁市坚持流域系统治理 巩固提升首府生态优势

“水润邕城”《老口水利枢纽》。黄佩强 摄

  坚持目标导向,抓好河道非法采砂问题整改

  为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河道非法采砂突出问题,南宁市10月底印发了《南宁市河道非法采砂问题整改方案》,持续压实压紧属地河道采砂管理职责,严格规范河道采砂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进一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健全河道采砂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全市水生态环境和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一方面明确兴宁区、马山县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加快完成非法采砂点及非法堆砂点整改。另一方面,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举一反三,持续开展辖区内非法采砂查处工作,整改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确保全市河道采砂规范化监管持续向好。

  强化联合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击

  (一)组织开展郁江、红水河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督促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采砂管理责任,规范河道采砂许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开展联合执法,保持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联合百色市、崇左市、河池市结合郁江、红水河道采砂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加强对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江段和敏感水域进行暗访巡查,积极探索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机制,累计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80次,巡查里程13168.7公里,水面面积126.7平方公里,严厉打击“沙霸”及其背后保护伞。另外横州市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执法船只15艘次、巡查里程530公里,检查采砂船52艘次、运砂船23艘次,驱离滞留禁采区采砂船11艘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次,立案2起,查扣非法采砂船1艘、运输船1艘;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件、非法运砂案件1件。隆安县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出动车辆8车次、巡查里程130公里,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通过执法,有效维护了采(运)砂管理秩序,确保郁江防洪、供水、通航和水生态环境安全。

南宁市坚持流域系统治理 巩固提升首府生态优势

2021年9月29日西乡塘区河长办根据群众举报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打捞洹龙腾桥下的二坑溪水面漂浮的污染物。卢明发 摄

  (二)南宁市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利、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海事、农业农村、公安部门等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开展打击郁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对查处非法采砂、非法运砂时发现的涉砂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强化源头治理,畅通线索举报渠道,通过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由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带头,全年带动全市四级河长开展巡河(湖)12.75万人次、督查帮扶101次,协调解决一批河湖问题。

  (三)督促各地结合郁江“禁渔”和中央环境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开展联合巡逻执法,加大巡航执法频度,建立完善水利、公安、航道、海事、农业农村等联合巡查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切实提升打击整治合力。全年南宁市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累计巡查河道长度9867.6公里,出动执法人员1370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行为3起、非法采砂船3艘,立案5件,处罚5人罚款12.7万元。南宁市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以“行政+司法”的双督促检查机制有效解决了2021年初八尺江水葫芦等媒体曝光的河湖问题。以信息化为有效载体,通过南宁市河长制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强化对各县(市、区)河湖的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南宁市第1号总河长令督办整治的河湖“四乱”等问题已核实611个,已销号609个,销号率99.67%。建成区累计清理岸线垃圾及水面漂浮物0.74万吨,清理菜地12.03万平方米,有效保护河道及两岸环境。2021年1-11月,41个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共开展巡查94次,解决西明江26#排口污水溢流及非法网箱养鱼等各类问题。畅通信息化监管,完善建立实行市、县、乡镇(街道办)三级河湖帮扶督查机制,对能立行立改的立行立改,对问题严重的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强化涉砂船舶监管,推动非法采砂源头治理

  水利会同交通、海事、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开展非法采砂船舶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沿江各地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采砂船(机具)和采砂点检查工作。对郁江干流及所有主要支流和湖泊停泊、移动或作业的采砂船舶进行全面排查,严查证件不齐、船证不符的采砂船,依法查处查获的“三无”采砂船运砂船等。划定采砂船舶指定停泊区,对停泊采砂船进行登记造册并做好进出场监控、记录。依法查处和取缔非法采砂船建(改)造点,严防和杜绝对采砂船进行非法改装、伪装或隐藏采砂设备等行为。全面核实所属辖区内的港口、码头情况,对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建设的港口、码头,依法予以依法取缔;对未经批准或未按相关批准要求设置的采砂区、堆砂场、上砂点要依法依规查处、取缔、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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