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十四五”期间广西拟至少新建、改扩建18个儿童福利设施
2021-05-07 11:29:26来源:南宁晚报编辑:杨永娟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广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拟至少新建、改扩建18个儿童福利设施

  ■本报记者彭媛媛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即日起至5月10日,广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未来五年,广西儿童福利事业将有新的转变,从“生活兜底”向强化“监护兜底”转变,从“儿童救助”向“儿童保护”转变,以及从物质保障为主向“物质+服务”并重提升转变。其中,拟提出到2025年,广西至少新建、改扩建18个有集中养育需求的儿童福利设施等福利“清单”。

  建设“儿童之家”用爱弥补陪伴

  很多父母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经济生活条件,背井离乡去务工,由此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十四五”期间,广西持续加大对儿童关爱和保护,重点为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儿童、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儿童等人群。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西将统筹协调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将“儿童之家”纳入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统筹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投入,确保“儿童之家”常态化运转,努力把“儿童之家”打造成关爱保护儿童的前沿阵地,打造成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儿童关爱服务的爱心场所,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监护、解决儿童需求、家访陪伴,让留守儿童感受陪伴和温暖,弥补心灵的孤单。同时,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构建全区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服务平台,拓宽、畅通发现报告的渠道,构建线上线下、部门之间、系统内外相互协同、联动响应的儿童保护机制。

  儿童生活有着落还要有“监护”

  对儿童的关爱从过去的强化“生活兜底”到“监护兜底”的转变,主要是体现在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等方面。

  其中,拟计划到2025年,广西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1至2个资源充足、功能完备、布局合理、设施齐全、服务专业、管理规范的儿童福利机构,承担集中养育本行政区域内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工作。

  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建立推动收养病残儿童的家庭支持政策措施,鼓励收养病残儿童。持续推进收养登记优化服务,搭建寻亲公告网络平台,解决儿童寻亲公告的区域性限制问题。

  探索建立强制亲职教育制度,完善对监护风险等级较高的儿童定期走访、家庭支持、危机干预等工作制度,制定民政部门临时监护、长期监护、监护监督、监护变更、兜底保障的相关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不依法履行监护权的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处置力度,符合相关情形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优化儿童福利设施设备建设

  目前,广西存在14个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空白县”,另外还存在基础设施建好却处于闲置状态的儿童福利服务设施11处,亟待优化布局和转型升级。

  在征求意见稿中,记者了解到,未来五年,广西将完善自治区、设区市儿童福利设施。主要是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推动有集中养育需求、设备落后的儿童福利机构加强设施设备建设,到2025年,至少新建、改扩建18个有集中养育需求的儿童福利设施,完善儿童养育、残疾儿童康复、医疗、特教及开展家庭式养育等所需的设备,提升孤弃儿童集中养育的专业化水平。

  同时,推进其他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重点为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服务。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全区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工作。

  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申请设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医疗机构、特教幼儿园、特教学校,到2025年底,机构内适合就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全部接受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机构内儿童做到“应康尽康”。 

  ■相关链接

  “十四五”广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拟主要实现幸福“清单”

  ●加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生活困难家庭的重病、重残儿童的医疗救助力度,切实减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医疗负担。

  ●对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成年孤儿,回归村(社区)安置,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解决其住房、就业、户籍及过渡期间生活等问题。

  ●对无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就业能力的成年孤儿,转入社会福利机构,按照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保障政策予以安置供养,保障其生活需求。

  ●到2025年,实现设区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覆盖率100%,每个县(市)要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并实现机构、职责等事项法定化。

  ●每个县(市)至少有一处满足民政部门兜底监护需要的儿童福利或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消除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空白县”。

  ●推动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到2025年,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未保专干全覆盖。

  ●推动村(居)委会设立专人专岗,加大村(居)儿童主任培训力度,参训率达到100%,全面提升专业化水平。

  ●到2025年,每个县(市)至少有一家具备儿童服务能力的本土社会组织和一支志愿者队伍。

  ●到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至少配备1名儿童社会工作者。

  ●到2025年,每个县(市)至少有一家具备儿童服务能力的本土社会组织。

  ■温馨提醒

  各界人士有相关意见的,请于2021年5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自治区民政厅。联系电话:0771—2448297,15507711905。

  电子邮箱:etflc@mzt.gxzf.gov.cn。(记者 彭媛媛 )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