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广西调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政策
2021-01-08 09:11:55来源:广西日报编辑:唐志强责编:赵滢溪

  本报南宁讯 (记者/吴丽萍)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集中力量建设大项目,打造大品牌,形成大产业,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区,今年1月1日起,广西调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政策,新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据了解,自治区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国家5A级旅游景区、五星级旅游饭店、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品牌的单位,保留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仍然从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单位奖励1000万元;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奖励500万元;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奖励200万元;五星级旅游饭店单位奖励100万元。

  对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广西旅游标准化示范县、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四星级旅游饭店、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五星、四星)、汽车旅游营地(五星、四星)、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星级民宿(五星、四星、三星)、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品牌的单位,取消一次性奖励,只授予牌匾或证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