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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印发实施
2020-11-24 13:28:17来源:南宁新闻网编辑:唐志强责编:赵滢溪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韦峭)南宁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南宁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个振兴”,在科学把握乡村振兴新形势新要求新格局的基础上,对南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总体设计和阶段谋划,明确至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政策措施、推进机制,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 

  《规划》擘画了乡村振兴的新格局——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乡村发展,汇聚力量,建设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规划》提出,按照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2018年至2022年这5年间,既要打好脱贫攻坚战,在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又要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奋力谱写新时代南宁乡村振兴新篇章。 

  振兴的乡村将是怎样的画面?根据《规划》,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并巩固脱贫成果,所有贫困村全部摘帽,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美丽南宁”乡村建设四个阶段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农村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到进一步传承发展;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县(区)、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 

  《规划》提出,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抓实“两不愁、三保障”,全力打好“五场硬仗”,层层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我市还要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持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良好生态是乡村振兴的支撑点。《规划》明确,要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开展“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转变乡村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才能夯实乡村振兴基础。要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业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本地多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进一步提高乡村的文明程度,使绿城大地文明乡风徐徐来,美丽乡村景如画。 

  《规划》提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决策部署,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按照城乡融合、均衡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提高农村美好生活保障水平,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规划》强调,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机制体制和政策体系,更好激发农村内部活力,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推动资产、技术、人才等要素双向流动,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规划》中,我市将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市级统筹协调、县(区)抓落实、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县(区)委书记当好“一线总指挥”,各县(区)党委和政府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加强乡(镇、街道)、村(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投身乡村振兴。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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