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广泛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 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2020-09-18 09:36:54来源:广西日报编辑:唐志强责编:赵滢溪

  本报南宁讯 (记者/魏恒)9月17日,自治区党委召开2020年度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专题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建议。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协主席蓝天立出席。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秦如培介绍了广西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工作情况。民革广西区委主委巫家世、民盟广西区委主委刘慕仁、民建广西区委主委钱学明、民进广西区委主委杨静华、农工党广西区委主委蒋和生、致公党广西区委主委夏宁、九三学社广西区委主委李彬、自治区工商联主席磨长英、无党派人士代表黄日波结合实际工作和调研情况,从不同角度就广西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出意见建议。鹿心社认真倾听并与大家互动交流,要求有关部门聚焦问题深入研究、积极吸纳。

  鹿心社指出,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是广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三大定位”新使命、构建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的重要举措,稳定产业链供应链、融入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抓手,以及深化与东盟国家的开放合作、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途径。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广西积极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势头不错、效果凸显,意义重大、前景广阔。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新发展机遇,我们要把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与国家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紧密结合起来,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与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内国际合作竞争,塑造对内对外开放新优势,全面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鹿心社强调,广西要抓住国家批复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机遇,重点围绕“五网”建设三年大会战和“两新一重”建设,加快构建快速通达大湾区的立体化交通网络。要做深做实北部湾经济区与粤港澳大湾区“两湾”产业融合发展,以精准招商为主抓手,积极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以协同创新为主引擎,构建大湾区研发+广西制造+东盟大市场的产业协作体系,以园区平台为主阵地,推动项目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要依托广西生态环境、长寿品牌、壮瑶医药、民族文化等特色优势,借助大湾区雄厚的资本、先进的技术、广阔的市场,深入开展旅游、康养、健康制造等领域合作。要强化生态环保联防联治,共筑千里西江绿色生态走廊,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对接,及时协调解决跨区域合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争取国家给予“两湾”联动、新时代珠江-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更多支持。要抓好粤桂扶贫协作,充分发挥广西48个国家挂牌督战村与123家广东民营企业及社会组织结对帮扶机制作用,通过全产业链建设、劳务协作、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鹿心社表示,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需要广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希望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继续关心支持广西对接大湾区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东融”战略深入实施。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谋划布局之年。规划引领未来,至关重要,必须精心谋划、系统科学、务实管用。希望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发挥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自身优势,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为广西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广建良言、多献良策,共同努力在建设壮美广西新征程中谱写多党合作事业新篇章。

  徐绍川、黄伟京参加座谈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