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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拟出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2020-06-17 08:48:40来源:南宁晚报编辑:刘洋责编:路晶森

       原标题:南宁拟出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涵盖使用要求、投放管理等内容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为用户买意外险

  共享单车该如何监管?市民租借共享单车的租金能否保证顺利取回?投放数量有没有合理的配额?……共享单车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多方面的问题。昨日,记者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该部门委托编制单位完成了《南宁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编制。《暂行办法》涵盖部门职责、投放管理、停放管理、用户使用要求等方面的内容,目前正向社会公示,即日起至6月24日,市民可向该部门反馈意见建议。

  如何保证押金退还?运营企业须建押金退还制度

  《暂行办法》中所称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指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由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用于经营目的投放,向用户提供租赁服务的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电单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南宁市实际情况,南宁市原则上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对其仅做有限的试验性运营,并对企业数量、投放总量、投放区域实行严格管理。

  “共享单车给我们提供了便利,但押金不好退。”针对骑行押金问题,《暂行办法》中提出,鼓励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预授权冻结和骑行后交纳费用的方式提供租赁服务。确有必要收取押金的,运营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设立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此外,运营企业必须建立押金、预付资金退还制度,并在收取押金、预付资金前明确押金数额、退还方式、程序、周期以及预付资金余额的处理方式。

  在骑行保险方面,《暂行办法》中提出,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户的安全保障机制,明确涉车事故的责任认定程序、赔偿机制、赔偿流程和标准等保障内容。运营企业要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险种。用户骑行过程发生伤害事故时,运营企业应及时救助并协助用户办理保险理赔。

  共享单车过于饱和?总量控制共享单车投放数量

  “我感觉现在街头的共享单车太多了。”“有时候在马路上找很久都找不到共享单车,快走到目的地了都没找到。”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市民认为共享单车数量过多,有的则认为覆盖面还不够广,如何确定合理的投放数量?

  《暂行办法》中提出,南宁市对共享单车实施总量控制。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总量控制规模、行业发展情况制定和组织实施运营配额投放计划。共享单车运营配额通过服务质量招标方式,公开、公平、无偿授予经营者。未取得共享单车运营配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擅自投放车辆。

  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专业的运营维护团队或者委托第三方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管理。运营企业应采用精准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执行和落实停放管理要求,并综合采取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客户端警示提醒、用户用车信用评分奖惩、升降收费标准、收取调度费用等措施,对用户车辆停放行为实施有效引导和管理。

  运营企业还应当加强对共享单车的日常运营调度,及时平衡区域潮汐车辆供给。当车辆投放数量与区域内道路停放资源不匹配,或者共享电单车跨区域流动超出各运营企业经营范围时,应当及时采取调度措施。

  哪些人不能骑行?未满16岁不能骑共享电单车

  近段时间以来,共享电单车的身影在南宁街头越来越常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禁止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禁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共享电单车。用户使用共享单车应当实名注册,并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信息。禁止他人通过手机注册开锁后为不符合骑行年龄人提供共享单车。

  此外,运营企业应加强共享电单车在投放、转运、维修、充电等环节的安全操作,防止出现电池爆燃等安全事故。运营企业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前,必须携营业执照、充电仓库电气、消防以及危险品转运、贮存等各类合格书原件至城市管理部门报备,经对充电仓库等设施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投放。(记者 廖欣 原文编辑: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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