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2020年基本建成南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2020-04-20 16:04:06来源:南宁日报编辑:骆秋妤责编:张群

  强枢纽是南宁市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重要一环。

  为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建设,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化物流运作体系,南宁市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近日印发《南宁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分阶段推进,将南宁打造成为联通北部湾物流网络、破解西南边境地区物流瓶颈、畅通国际陆海新通道、衔接“一带一路”重要门户的国家物流枢纽。

  根据《实施方案》,南宁市将重点建设物流通道、物流枢纽、大型物流园区、商贸流通、配送中心、仓储、信息平台等7种类型共81个项目,总投资约4000亿元,力争2020年基本建成南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核心项目年货运吞吐量将达到100万吨以上。 

  定好向布好局 推进南宁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目标:到2025年,我市将全面建成核心项目年货运吞吐量达1200万吨的南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基本建成南宁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南宁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为实现这一目标,《实施方案》明确了强化枢纽规划引领、构建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培育引进龙头企业、加快物流转型升级、推动枢纽协同发展、促进枢纽经济发展等6大项19小项任务,为南宁三大类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发展定好向、布好局,谋划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重大事项、重大项目。  

  完善物流体系 规划建设南宁五象站等高铁枢纽站  

  在构建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加快建设南宁至合浦高铁、南宁经桂林至衡阳高铁、南宁—玉林城际铁路等铁路通道项目;加快建设南宁至湛江高速公路、柳州经合山至南宁高速公路、南宁经玉林至珠海高速公路、南宁经巴马至贵阳高速公路等公路通道项目;加快建设南宁机场改扩建工程等航空通道项目;大力推动金鸡滩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平陆运河等航运通道项目;大力构建以南宁为中心的南向、北联、东融、西合的物流大通道。 

  物流枢纽是现代物流运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南宁市将规划建设南宁五象站等高铁枢纽站,加快建设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着力推进南宁国际铁路港和南宁农产品物流中心(南宁农产品交易中心)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核心项目;大力实施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和南宁综合保税区等商务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核心项目;加快建设牛湾物流园区和六景物流园区等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核心项目。

  南宁市还将积极培育引进龙头企业,对3A级以上物流企业或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物流龙头企业,以及年快递业务量达1000万件以上且快递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快递龙头企业,在项目用地、资金扶持上予以倾斜,扶持其进一步做大做强,并引进知名物流企业在南宁落地投资。

  加快转型升级 市民可享受更多智慧物流“福利”  

  随着南宁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逐步推进,南宁市将加快物流转型升级的步伐,推广集装箱运输、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和“无车承运人”“无轨经营部”等新型运营模式。鼓励数字化技术在物流场站、货运工具上的运用,加快自动化场站、智能型仓储等智慧物流设施的使用。在社区、机关、学校、中央商务区写字楼等场所,试点推广应用智能快(邮)件箱,让市民享受到智慧物流带来的便捷。  

  同时,南宁市将建设市、县、乡三级冷链物流体系,推进以冷库仓储项目为重点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县县建冷库”工程,推动田间地头产后预冷、贮藏保鲜、冷链加工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南宁农产品交易中心等大型批发市场建设冷链物流园区,让本地优质产品借力冷链物流更好地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提出要重点建设81个项目,分为物流通道、物流枢纽、大型物流园区、商贸流通、配送中心、仓储、信息平台等7种类型,总投资约4000亿元。下一步,南宁市将集中力量有序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把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纳入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强枢纽专项工作中进行督查考核,对国家物流枢纽承载项目进行挂图督战,力争2020年基本建成南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本报记者韦静通讯员梁妮王颖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