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广西开展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工作
2020-04-01 13:03:48来源:广西日报编辑:骆秋妤责编:胡晓萌

  本报南宁讯(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潘丽娜)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召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视频会,要求各市县在4月30日前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成果逐级上报到自治区,统筹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

  全区各市县要及时将依法依规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的范围和功能分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将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作为我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重点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坚持以生态保护为主,不宜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识别出本区域内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极敏感脆弱区和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并按要求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各地要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红线零星破碎的问题,将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地理特征和水资源等本区域内需要重点保护的重要资源要素,逐一比对分析后进行合理补划和优化调整,尽量与山脉、河流等自然地貌单元和地类图斑边界保持一致,除了重要物种栖息地或其他重要生态保护地图斑外,原则上生态保护红线的图斑面积应大于1平方公里。要充分应用现有“三调”、遥感影像和测绘基础数据,依据“双评价”成果并结合各地实际开展必要的现场实地核实。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