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广西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充电桩可享运营补贴

2019-11-14 14:52:37 | 来源:南宁日报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本报讯(记者韦静)记者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该委近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到2020年底,使广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比攻坚行动前增长100%,达到14.6万辆以上。

  《方案》制定了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比攻坚行动前增长100%,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汽车总保有量的比例从攻坚行动前的1.1%提高到2.5%左右,增长1.25倍;增量汽车电动化率(即新上牌新能源汽车占新上牌汽车的比例)增长100%以上,从攻坚行动前的6%提高到12%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充电便利性大幅提升,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为实现这一目标,广西将开展专用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建设、审批提速行动、执法便民行动、示范单位建设行动、绿色小区创建行动、共享绿色出行行动和企业服务行动八大攻坚行动。

  其中,针对目前充电桩建设滞后,让新能源汽车车主常面临充电难的尴尬,《方案》提出,自治区级机关(含中直驻邕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实现按停车位比例不低于20%配建充电设施;市级机关、国有企业停车场实现按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配建充电设施。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充电设施建设指标完成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指标范围。各地要积极探索对老旧小区进行二次设计改造,加装充电桩、充电插座,以更好地为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

  此外,在市区非交通主干线两侧、满足交通和安全条件的人行道,经勘查确认可规划实施小型新能源停车位的地方建设充电设施。

  广西还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根据《方案》,自治区财政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扶持资金,重点在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对在攻坚行动期间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充电桩,除个人专用桩外,按其充电功率进行补贴;对攻坚行动期间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公共服务充电桩(含单位专用充电桩)及充电插座,自2019年10月1日起连续3年给予运营补贴;支持注册地在广西的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应用给予适当的行驶里程补贴,对在攻坚行动期间销售并在广西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政府部门按企业补贴额的50%给予企业补助。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