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广西出台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2019-09-17 11:41:45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 中职国家助学金由原来只设一档修改为二档,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 

  ■ 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由4000元提高至4300元,二等由2000元提高至2300元

  本报南宁讯 (记者/刘琴 通讯员/于丹)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广西军区动员局修订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提高两项学生资助项目标准,分别是高校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国家助学金,具体修改如下:中职国家助学金由原来只设一档修改为二档,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由4000元提高至4300元,二等由2000元提高至2300元。

  自2019年起,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同步提高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具体包括:全国共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1万名,我区增加国家奖学金名额398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我区增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351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将高职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办法》从秋季学期起将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子女纳入学生资助范围,重点资助城镇特困人员、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免除其普通高中学杂费,给予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

  《办法》修改简化了资助申请环节,取消了学生申请资助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