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风险共担 利益共享

2019-08-07 09:40:50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风险共担 利益共享

  工作人员在石龙镇新乐村夏黄屯千亩牛蛙基地巡查。

风险共担 利益共享

  石龙镇万亩富硒火龙果产业开发基地一角。

  本报记者 唐正芳  通讯员 刘 操 文/图

  8月2日,在桂平市石龙镇福平村招盆屯鱼乍水库旁,澳洲坚果树已长到2米多高,撩开树枝便能看到青涩的果实,预计今年10月即可采摘。

  千亩澳洲坚果、千亩油茶、千亩牛蛙养殖、千亩沃柑三华李、数千亩火龙果……农业大镇桂平市石龙镇以前种植水稻、玉米、花生、黄豆、木薯等传统农作物。从2016年起,一些新面孔开始进入村民视线,而且当地发展了许多大型种植基地。随着基地的增多,越来越多的贫困户得到实惠。

  石龙镇党委书记罗汉军介绍,近年来,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该镇大胆探索和尝试。目前该镇超过千亩的种养产业扶贫基地有8个,基地的建立不仅改变了当地原有的种植模式,还带来了500多个务工岗位,务工人员绝大多数是贫困家庭成员。

  该镇在发展农业产业、脱贫攻坚上,除了在招商引资方面做足“细活”、在土地流转方面探索“一部一队一组”工作模式外,最具特色的是“利益机制重构建”。

  8月2日,记者来到离石龙镇圩约6公里的新乐村夏黄屯,远远看到黑蒙蒙的一片。原来,为避免鸟儿偷吃牛蛙,老板专门做了一道道黑帘,把60亩牛蛙基地严严实实地罩了起来。

  罗汉军介绍,基地采用“企业+基地+贫困户”的联合经营模式,将牛蛙养殖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有机地联系起来,把生产经营与市场连接起来,使企业与贫困户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紧密联结机制。目前基地一期已经发展500多亩,“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年产值超过1.2亿元,可带动本村及周边村10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

  闽航公司火龙果基地门卫黄明秩是黄塘村贫困户,家里的2亩地流转给闽航公司种植火龙果,每年可得租金1000元,在基地打工每月工资2000元,基地还包吃包住。

  在闽航火龙果基地,石龙镇探索“公司+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农户)”产业扶贫模式,由公司统一提供种苗,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保价收购,发动群众种植火龙果。

  据悉,2017年10月,国家相关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探索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并指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其核心是“完善利益共享机制”。

  产业引进来了,如何确保贫困家庭的利益?这份《指导意见》为石龙镇指明了前进方向。

  在脱贫攻坚实践中,石龙镇注重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首先,做好中间服务,在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农户培训等方面,为投资老板节约建设和时间成本,同时对老板在租金、经营期限、股权和红利分配等方面有明确要求,以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比如,该镇澳洲坚果基地租赁合同期限长达20年,这就有效地保证了产业扶贫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其次,鼓励贫困户以农业工人身份参与产业化联合体获得收入。闽航火龙果基地共安排了260多人务工,全部是贫困家庭成员,2018年务工收入达300多万元。

  目前,该镇产业扶贫已形成两大效应:一是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主要包括土地流转租金、贫困户产业奖补资金入股分红、贫困户到基地务工等收入;二是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目前已有东岗、中峡江、珍垌、黄塘、五狮、福平、群乐、铜山、思源、新村、石龙社区11个行政村社区集体入股基地118万元,2018年获得分红8.69万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