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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试点

2019-04-15 09:09:59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赵滢溪

  ■ 确保“只进一扇门、只收一套材料、一站式办结、最多跑一次” 

  ■ 贵港河池率先开展试点,下半年在全区全面推广实施

  本报南宁讯 (记者/骆万丽 通讯员/姚琳尹)过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从受理至抵押办结少则耗时一个月,多则三四个月,今后只需要不到10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完贷款审批、抵押登记手续了!日前,《广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联办试点工作方案》印发,该试点方案通过整合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受委托的商业银行的审批资源,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群众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进一扇门、只收一套材料、一站式办结、最多跑一次”。

  以往我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流程是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申请,贷款审批通过后再到有关银行办理签约手续,最后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抵押手续;特别是办理二手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业务,需要分别跑公积金中心、贷款商业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3个部门,整个流程少则耗时一个月,多则三四个月。

  为优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今年3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联办试点工作方案》。今年3月至5月,贵港市、河池市率先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试点;试点城市要统一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贷款申请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资料,当场预签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机构、受托银行之间要建立审批材料传输渠道,互认授权认证、业务材料和办理结果,共享业务信息,确保所有类型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只进一个窗口、只需跑一次。此外,试点城市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受托银行整合归并同类材料,统一发布公积金贷款联办业务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目录清单和办理指南,确保借款申请人只提交一套材料。

  据悉,5月底前试点城市所辖市、县(区)将全面实现公积金贷款业务公积金、不动产登记、受托银行联合办理,自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力争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于下半年在全区全面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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