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第29届梅花奖竞演在南宁举办 话剧《谷文昌》拉开“争梅”序幕

2019-04-14 18:11:53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骆秋妤 | 责编:石丽敏

第29届梅花奖竞演在南宁举办 话剧《谷文昌》拉开“争梅”序幕

  开幕式现场 摄影 骆秋妤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骆秋妤):竹影和诗瘦,梅花入梦香。4月13日晚,中国戏剧最高表演奖——第29届中国戏剧梅花表演奖在南宁市南宁剧场正式开幕。本届梅花奖由中国文联、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中国剧协主办。从4月13日至4月23日,来自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直、部队的院团将倾情演绎17台精品好戏,17名优秀戏剧演员竞逐“梅花”。

  “本届梅花奖系列活动是首次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举办,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文联、中国剧协对广西戏剧发展的肯定,更是对我们的信任与厚爱。”开幕式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范晓莉表示,戏剧梅花奖在广西举办给广西各族人民带来了高质量的文化供给。

  伴随着一声响亮的铜鼓声,由中国国家话剧院倾力打造的主旋律大戏《谷文昌》作为第一个参评剧目拉开了“争梅”序幕,主演辛柏青深情演绎福建省东山县原县委书记谷文昌的感人故事。

  第29届梅花奖竞演在南宁举办 话剧《谷文昌》拉开“争梅”序幕

  《谷文昌》精彩上演 摄影 骆秋妤

  全剧以谷文昌担任东山县委书记期间,带领干部群众植树筑堤、战胜风沙为主线。据悉,剧本初稿关于谷文昌家庭生活的戏比较薄弱,主演辛柏青对此提出了个人看法:“我觉得那种开会、讲大道理、走访百姓的场景尽量少,因为事都已经做了,用不着表现。剧本要表现的是观众之前看不到的,谷文昌在生活中是什么样子,这是需要文艺工作者二度创作的地方。”

  第29届梅花奖竞演在南宁举办 话剧《谷文昌》拉开“争梅”序幕

  演员辛柏青(右)扮演青年的谷文昌 摄影 骆秋妤

  走到现在,话剧《谷文昌》历经了20余稿,辛柏青有很大的感触,他说:“想了许多办法来回归真实,我努力摒弃一切技术、技巧和‘演’的成分,不作艺术处理,全部用情感支撑,每一处细节都要既符合生活,又能充分表现人物内心情感。”

  第29届梅花奖竞演在南宁举办 话剧《谷文昌》拉开“争梅”序幕

  《谷文昌》片段,风沙席卷东山岛,谷文昌和岛民抢救树苗躲避风沙  摄影 骆秋妤

  第29届梅花奖竞演在南宁举办 话剧《谷文昌》拉开“争梅”序幕

  辛柏青(右)扮演晚年的谷文昌 摄影 骆秋妤

  《谷文昌》全剧时长120分钟,对于这部情节跌宕起伏的话剧,观众此起彼伏的掌声和眼角的泪花是最好的见证。坐在一楼前排的吕女士说:“对于现在的话剧,我感觉进步非常大,不仅仅是内容更丰富了,演绎和展现的方式也很好。谷文昌的精神令我十分感动。”

  对于注重培养孩子艺术精神的市民雷女士来说,每逢周末总要和丈夫孩子一起出门寻找艺术,她说:“知道梅花奖在南宁举办,我就去网上了解情况,我发现《谷文昌》这部话剧特别适合一家人看,一个是我希望带着孩子多在公共场合走动,培养他的胆量,第二个是我们都很喜欢来剧院看一些歌舞剧。”据悉,在看剧前,雷女士便对《谷文昌》话剧做了简单的了解,她告诉年幼的儿子这是一个和植树造林有关的故事,她说:“我希望儿子能够明白每件事情都不容易,虽然我不知道他能不能看懂,但是在看的过程中他没有任何不耐烦,我也很欣慰。”

  第29届梅花奖竞演在南宁举办 话剧《谷文昌》拉开“争梅”序幕

  雷女士和她的儿子 摄影 骆秋妤

  据中国剧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陈彦介绍,本次竞演剧目题材广泛、类型多样,涵盖了13个剧种。既有整理改编的传统剧目,如京剧《战洪洲》、昆曲《牡丹亭》、豫剧《白蛇传》、川剧《目连救母》,又有新编历史剧,如京剧《春秋二胥》、越剧《团圆之后》、潮剧《李商隐》、壮剧《牵云崖》、琼剧《冼夫人》,还有现代剧目,如豫剧《戈壁母亲》、话剧《谷文昌》和歌剧《白毛女》等,展示了扎根本土、深植时代的创作风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