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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于12月11日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2018-12-06 17:15:19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冼敏 实习生 林俊威):12月6日,广西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据了解,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广西将于2018年12月11日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广西将于12月11日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发布会现场 摄影 林俊威

  广西财政厅副厅长曾纪芬说,离境退税政策是针对境外旅客在国内旅游购物离境时办理退还增值税的一种优惠政策。具体来说,就是符合条件的境外旅客持护照等有效证件到国内旅游,在经税务部门备案的退税商店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可以在离境口岸办理退税。

  广西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发展迅速。近年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不断深化以及中国—东盟全方位合作持续深入,广西经济发展特别是旅游业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2017年,广西生产总值(GDP)20396.25亿元。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对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广西已经具备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条件。退税政策首先在南宁、桂林和防城港广西三市试点,今后再视情况扩大到其他地市。广西首批试点的退税商店共有33家,退税代理网点分别设在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和东兴口岸,退税商品种类包含服装、鞋帽、化妆品、首饰、钟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等21个大类。

  据了解,下一步,广西财政厅将视试点情况,稳妥推进广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有计划地扩大政策试点范围,为境外到桂旅游者提供更为丰富的旅游产品和更好的旅游服务,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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