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玉林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职 审理一起抢劫、非法持有枪支案

2018-10-20 17:21:41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程茜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10月17日上午,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抢劫、非法持有枪支一案,该院院长刘拥建担任审判长,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景源出庭支持公诉。

  法检两长同时出庭依法履行职责,成为了当天庭审的亮点。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8月7日21时许,被告人吕某从陆川县温泉镇安宁村的家中前往陆川县县城。到县城后,吕某产生了抢劫念头,遂携带改装的射钉枪到陆川县汽车总站物色抢劫对象。当天22时许,吕某以乘车为名,乘坐被害人蓝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至陆川县温泉镇安宁村“乌龟石”路段时,吕某以要小便为由让蓝某停车,用改装的射钉枪威胁蓝某实施抢劫,随后开枪击中蓝某头部,致使其严重颅脑损伤当场死亡。吕某驾驶蓝某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00元)逃离现场。

  2017年8月27日,吕某逃至国道G321线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路段时,被陆川县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民警当场从吕某身上缴获其随身携带的作案用的改装射钉枪一支,该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

  公诉机关认为,吕某犯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蓝某的妻子陈某向法庭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当天的庭审上,法庭进行了合并审理。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刘拥建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引导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并依公诉机关的申请,通知枪支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在庭上对被告人所持枪支的构造和原理作了详细分析,进一步论证了鉴定意见书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公诉机关通过多媒体等形式向法庭展示了相关证据。张景源检察长代表公诉机关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就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开枪致被害人致死是过失的辩护意见作了答辩。

  被告人当庭对自己所犯罪行表示忏悔,对被害人家属表达深深歉意。鉴于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庭审持续两个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文 李猛 编辑 龙贵)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