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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审判呵护失足少年 ——记全国优秀法官文惠新

2018-09-20 11:53:13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广西日报记者 唐群峰 闭初健

  多年来,无论工作再忙,玉林市玉州区法院副院长文惠新都会抽出时间去学校上普法课。她说,在课堂上教育永远比在法庭上教育好。

  从1990年开始,文惠新在基层法院工作了28年。在最初从事审判工作的19年中,她探索出调解率高、社会效果较好的“调解五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和推广。

  办案中,文惠新的耐心和人格魅力广受称赞。一次在办理玉林工业品市场经营户拖欠装修费的案件中,她顶着误解和谩骂,先后50多次去10多家经营户家做工作,最后成功调解。

  其间,她公正高效地审结了1700多件案件,自2005年至2008年连续4年无一上诉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上访缠诉案件,当事人服判率100%。2008年12月,她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2009年4月,她升任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在这个岗位的整整8年时间里,她把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温情融入审判工作中,把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获得了“法官妈妈”的称号。

  她推动玉州区法院成立了广西首个全部由女法官组成的少年刑事审判“女子法庭”,同时开创了一种“温暖”审判方式:庭前做好社会调查,把握寓教于审的切入点,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解开心结;庭中圆桌审判、亲情感化;庭后多样化宣判教育,温馨判后语;犯罪记录封存,给失足少年特殊保护。

  在她的感召下,无数失足少年浪子回头。

  “几十年来,许多法官都在积极探索创新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机制,将公平正义写在八桂大地上。”文惠新说,法官要赢得民心,就要真心实意化解当事人心中的怨气,解决他们的矛盾纠纷。她将继续致力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社会和谐尽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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