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小蘑菇撑起农村产业“致富伞”

2018-09-17 12:01:44 | 来源:南宁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葛宁远

  原标题:小蘑菇撑起农村产业“致富伞” ——上林县乔贤镇人大代表因地制宜巧种食用菌助力脱贫攻坚

  乔贤镇龙头村位于上林县东北部,群山环绕、土壤贫瘠、地理位置偏僻,成为龙头村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无法回避的客观问题,如何破解自然环境困局,寻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农村产业项目?乔贤镇人大代表莫乃立积极响应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人大代表助力脱贫攻坚”活动,下沉到田间地头与贫困村户中,为贫困群众“听诊号脉,见症开方”。

  莫乃立结合龙头村的实际情况,在龙头村里成立了食用菌种植农民合作社,帮助12户贫困户实现脱贫。如今,食用菌成为当地脱贫立业的“致富菇”,越来越多的贫困户希望加入到合作社,一起乘坐开往幸福生活的“扶贫列车”。

  敢于尝试

  因地制宜闯出路

  2011年,莫乃立当选为乔贤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龙头村委会干部,开始为龙头村村民的收入挂怀。为此,她积极探索,开办了一家宝石加工厂,但好景不长,由于宝石市场不景气,莫乃立不得不关闭了宝石厂,开始为群众的生计另寻法子。

  2015年,由上林县组织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班,为莫乃立创造了第一次接触食用菌的契机。“参加了培训班就该学以致用,我们这里的气候适合种植食用菌,于是我就开始了创业之路。”莫乃立说,食用菌生产成本低、劳动强度小、产出快、回报高,很适合龙头村这样受地理条件制约、劳动力老龄化严重的贫困村发展。

  2016年6月,莫乃立成立了富强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投入120万元,搭建起3200平方米的生产大棚,并引进一条菇包生产线,主要种植秀针菇和平菇。莫乃立告诉记者,合作社在成立之初,有许多贫困户对食用菌的发展前景感到担忧,“要让村民跟着你干,就必须做好给他们看。”莫乃立说。

  坚韧不拔

  一心为民求效益

  万事开头难,开始投身于食用菌种植的莫乃立,由于缺乏经验,对产棚的温度控制不好,导致第一批菌种不产菇,合作社亏损了10多万元,这次失败无疑给了莫乃立当头棒喝。从失败中逐渐走出来的莫乃立开始注意对棚内温度、湿度等影响因素的把控,并通过互联网与食用菌种植专家建立起即联即通的信息渠道。经过不断摸索和取经学习,莫乃立的辛勤付出终于有了回报,2017年,合作社全年产值超过60万元,在合作社的帮助和带动下,首批加入的13户贫困户中有12户实现脱贫。

  莫乃立的食用菌成了群众脱贫的“财富菇”,贫困户对发展食用菌的疑虑也逐渐被打消,越来越多的贫困户希望加入到莫乃立的合作社,在学习种植食用菌技术的同时,还可以收获一笔可观的劳动收入。该村贫困户覃玉兰有两个正在上大学的孩子,单靠种植甘蔗只能勉强维持生计,无法承担孩子的学费,为此覃玉兰通过劳务入股的形式加入到莫乃立的合作社中。加入到合作社之后,覃玉兰生活有所改观,孩子的学费也有了保障,并于2017年实现脱贫。

  不忘初心

  尽心履职促脱贫

  在莫乃立等各级人大代表的引领和带动下,截至2017年,龙头村建立起“党建+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大力发展山水牛、生态鸡、光伏、沃柑、食用菌等农村扶贫产业,逐渐形成“一村一业、一庄一品”的特色产业规模,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2万元。除了建立合作社帮扶贫困户,莫乃立还积极履行人大代表职能,帮助龙头村下曹庄修建1.7公里的水泥路,为兰干庄带来清澈的自来水。

  作为人大代表,莫乃立的魄力与担当得到了乔贤镇人大主席韦柳妹的称赞:“莫乃立工作比较认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她积极主动,经常入户走访,了解这些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作为代表,她经常想着怎么为群众排忧解难,想着怎么让贫困户脱贫致富。”莫乃立履职为民、敢于创新、披挂担当的扶贫事迹,也成为上林县各级人大代表助力脱贫攻坚的典范。如今在各级人大代表的助力下,上林县已有8779户36723贫困人口脱贫,18个贫困村完成摘帽。(南宁日报 记者 杨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