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广西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再度提升 达每人每年490元

2018-08-11 16:41:29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陈梦楠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近日,广西人社厅、广西财政厅、广西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提高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对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参保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每人每年490元

   《通知》明确,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的基础上新增4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90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分级负担,其中,广西直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属地城乡居民医保的,地方财政补助标准134元/人,全部由广西财政负担。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每人不低于220元/年

  《通知》要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每人不低于220元的标准缴纳;国家对个人缴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城乡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标准,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民发〔2014〕49号)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广西未享受政府个人缴费补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政府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60%给予补助,其中,广西财政负担80%,市、县(市、区)财政负担20%;广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补助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保方式

  《通知》指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农村居民以行政村为单位按户进行参保登记;城镇居民以所在街道社区为单位进行参保登记;广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等技术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文 戚海军 编辑 唐颖倩)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