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北海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农村低保提高至4000元一人

2018-08-08 17:44:04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近日,北海市民政局在北海市新闻中心举行“2018年北海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了北海市上半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及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情况。

  2018年以来,在北海市社会救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北海市社会救助工作按计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救助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保障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北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8年6月底,北海市有城乡低保对象40638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614人,农村低保对象35024人。2018年来,北海市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工作的法律法规,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2018年1月至6月,北海市累计救助城市低保对象3.67万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1337.7万元,月人均补助364元;累计救助农村低保对象22.8万次,发放农村低保金4466.5万元,月人均补助195元;累计救助城市特困人员0.1666万人次,支出157.5万元,月人均补助945元;累计救助农村特困人员4.35万人次,支出2044.9万元,月人均补助470元;累计城乡医疗救助1.61万人次,支出525.45万元;累计临时救助824人次,支出120.3万元。救助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各项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位,有效地保障了北海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后,北海市民政局副局长廖达通报了北海今年7月1日起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情况。北海市民政局拟定从7月1日起提高北海市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方案》在7月3日北海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高北海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520元/月.人提高至620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3420元/年.人提高至4000元/年.人,新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为切实改善北海市困难群众生活,履行政府兜底责任提供有力的措施保障。(供稿 北海市委宣传部 编辑 唐颖倩)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