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扶贫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2018-08-08 15:05:30 | 来源:南宁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扶贫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邕宁区百济镇屯茶村开拓林下养鸡脱贫致富路

  南宁日报记者 杨 静 通讯员 覃 捷

  【ChinaNews 带图列表】扶贫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陆开主在养鸡场里喂鸡。 (覃捷 摄)

  邕宁区百济镇屯茶村村委主任陆开主是土生土长的屯茶村人,他干了件很有魄力的事:成立合作社,发展林下养鸡,并吸纳全村43户贫困户入社,无一遗漏。2017年底,屯茶村整村的贫困发生率只有1.9%,低于自治区标准,实现了整村脱贫摘帽。

  靠山吃山发展林下养鸡

  在屯茶村平天坡有一个占地近百亩的林下土鸡养殖场,其主人就是陆开主。“现在存栏2万多羽,市场价值130多万元,整个养殖场年产值达260多万元。”陆开主告诉记者。

  别看如今陆开主的养鸡事业风生水起,但他多年的创业之路可谓历经坎坷。为了积累回乡创业资金,他当过建筑工,搞过家电维修,做过十字绣加工,还曾育空心菜种、卖土鸡蛋……“好不容易攒下点资金,回乡承包了屯茶村的20多亩土地种植指天椒、南瓜,由于当时供水系统不完善,导致严重亏损,我被迫回到南宁务工,从头再来。”陆开主说,即使要从头再来,他也没有放弃回乡创业的梦想。

  屯茶村山地有14000多亩,农田只有1000多亩,典型的山多地少,“靠山吃山”才有出路,他决定发展林下养鸡。

  为了把鸡养好,2012年他到朋友的养鸡场义务打工,从小鸡孵化到成鸡出栏,深入学习养鸡与防疫技术。6个月的时间,他从一个门外汉变成养殖土专家。回乡后,他把家里的几亩桉树变卖,换来资金开始养殖,从1个鸡栏开始,养一批卖一批,用获得的收入再投入继续扩大养殖规模,一步步地发展到现在近百亩5个鸡栏的养殖规模。

  全村贫困户加入合作社

  过去陆开主担任村团委书记,在2017年7月的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中被推选为村委主任,一直以来他主动把扶贫责任扛上肩:“为官一任就应造福一方,这是我的追求。”

  因为是土生土长的村里人,陆开主对乡亲们的心理了如指掌,村里的贫困户及农户们即使有钱也不敢投资,只喜欢跟风。对此,陆开主认为应该发挥榜样的力量,自己先赚到钱,贫困户看到后才有信心,才愿意跟上产业发展的步伐。

  陆开主的林下养鸡发展起来后,展现出强大的示范效应,贫困户纷纷从观望者变成行动者。渐渐地,村里的43户贫困户全部加入陆开主成立的南宁市源叶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抱团发展。其中3名贫困户在陆开主的养鸡场长期务工兼学技术,每人每月获得1600元收入。

  陆开主新建了第6个鸡栏,免费租借给贫困户李裕快养殖。“陆主任为我提供鸡苗、疫苗以及教授养殖技术。以后我也要建自己的养殖场,依托合作社发展,更快地脱贫致富。”李裕快说。

  努力做好生态富民文章

  养殖场不但带动了贫困户增收脱贫,也带动了村集体经济甚至相邻村的发展。

  2016年屯茶村利用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入股合作社,2017年入股20万元,每年有8%的分红收入作为集体经济收入。而与之相邻的百济镇南弼村也将50万元注入该合作社,每年获得8%的红利。不仅如此,远在30公里之外的百济镇桥学村也在屯茶村的带动帮助下,发展林下养鸡。

  林下养鸡虽然发展顺利,但陆开主认为“不能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为避免单一产业带来的风险,近年来他开始谋划多元发展,开拓新的产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对陆开主触动特别大,他想做好生态富民文章。

  陆开主带领村委干部深入群众当中,动员群众流转土地或抱团发展香樟种植。现在,已有400多亩的山地即将脱掉速生桉的“外衣”,换上香樟树的“外套”。种植香樟不仅效益高、见效快、易打理,更能够保护环境,涵养水源,香樟林下也能养鸡,对生态发展百利而无一害。“鸡粪又是非常好的有机肥料,发酵之后,一部分无偿赠送给加入合作社的贫困户,一部分用于回归农田,种植瓜果蔬菜。现在已有十多亩水田利用鸡粪施肥种上了芋蒙,形成了良性生态循环。”陆开主说。

  在陆开主等村干部的带动下,屯茶村正拧成一股绳,朝着小康目标奋力前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