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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全面推进螺蛳粉产业升级发展

2018-06-29 18:09:35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近日,《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大力推进柳州螺蛳粉产业升级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18〕10号),明确提出“用工业的理念谋划推进柳州螺蛳粉产业升级发展,打造柳州螺蛳粉产业2.0,形成全产业链的升级发展。计划用五年时间,打造一批柳州螺蛳粉及附属产业知名品牌,实现袋装螺蛳粉销售收入100亿元、配套及衍生产业销售收入100亿元,促进柳州螺蛳粉产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支持上游产业基地建设 把控产品质量

  加快竹笋种植基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等发展模式建设,对获得“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认定的,按照新种一亩补助1000元/亩的标准、改造抚育现有笋用竹林一亩500元/亩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

  支持豆角种植基地建设,对获得“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认定的豆角新种标准化基地进行补助,其中加工型豆角种子补助70元/亩·造,诱虫板、防虫灯等绿色防控补助120元/亩·造,喷滴灌一次性补助500元/亩,豆角架补助500元/亩。

  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补助5000元;认证为绿色食品的补助2万元;新获得农业部授权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补助3万元。支持稻(藕)田套养螺蛳,相对连片面积50亩以上建设“稻(藕)+螺+鱼”、“稻(藕)+螺”等模式螺蛳稻(藕)田套养基地,每亩投放螺种50公斤以上,给予5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支持低产田主养螺蛳,相对连片面积50亩以上建设低产田单养螺蛳模式主养螺蛳基地,改造后稻田蓄水深度能达到60厘米以上,每亩投放螺种150公斤以上,给予1200元/亩的补助。

  引导企业进驻生产园区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对入驻园区、直接租用园区工业厂房的螺蛳粉生产企业,租赁面积1000㎡以上的,签订1年(含1年)以上租赁工业厂房合同(协议),且连续依法完税三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厂房补贴。

  允许企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允许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竞得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在一年内缴清。

  对入驻工业园区的工业项目,经各园区审核、市工信委认定属柳州市“十三五”优先发展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对应的柳州市所在等别的工业用地最低价确定出让底价。

  现有工业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用地范围且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螺蛳粉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

  深挖螺蛳粉文化内涵 保护传统技艺传承

  通过财政资金扶持加快编制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螺蛳粉传统工艺的挖掘、记录和整理,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深度挖掘螺蛳粉历史文化,建设柳州螺蛳粉文化展示中心、编撰发行柳州螺蛳粉系列丛书、制作系列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等。

  振兴柳州螺蛳粉传统工艺,扶持柳州市螺蛳粉非遗传承人或螺蛳粉企业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平台。扩大柳州螺蛳粉手工制作技艺传承人队伍,鼓励技艺精湛、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传承人申报并进入各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对认定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柳州螺蛳粉手工制作技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按照传承人补助2000元/人,认定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按照传承人补助4000元/人,促进螺蛳粉传统工艺的社会普及和推广。

  加强对螺蛳粉企业、园区指导,鼓励螺蛳粉企业、园区及相关产业配套基地与旅游融合发展,争创国家A级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和农家乐,对创建成功的企业、单位按照《柳州市建设旅游名城奖励办法》(柳政发〔2016〕65号)予以奖励,奖金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维护以及旅游宣传促销等工作。(供稿 广西财政厅 编辑 唐颖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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