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柳州培育工业“参天大树”

2018-06-27 13:44:28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柳州培育工业“参天大树”

                围绕机器人、智能轨道交通等产业招商引资,打造新兴产业集群

  广西日报柳州讯 (记者/覃伟立)围绕机器人、智能轨道交通、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招商引资,加快打造一批新兴产业集群。6月20日,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暨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再次吹响打造万亿工业强市的号角。

  今年全区工业高质量大会提出“工业树”的理念,要求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画好广西工业的结构“树图”,按照全产业链思维,推动产业纵向深化、横向拓展、深度融合,培植“工业树”、打造“产业林”,走出具有广西特色的工业高质量发展之路。柳州市提出,要制定“植树造林”计划,优选项目幼苗,扶强龙头树干,补齐产业链条,洒下政策雨露,培育柳州工业的“参天大树”和“良种秀林”,加快构建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坚固基石。柳州市提出,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全面加快推动汽车、钢铁、机械转型升级、提升质量效益。支持上汽通用五菱加快新产品研发、乘用车转型升级及新能源汽车能力建设;支持东风柳汽重点发展纯电动智能网联中级轿车等一系列纯电动车产品;支持柳钢本部基地开展高附加值品种钢研发生产;支持柳工培育壮大农业机械、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培育城市轨道交通产业、智能电网、装配式建筑、工业机器人4个新兴产业,提升壮大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与制药6大优势产业。

  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层次水平。加快打造全产业链体系,尤其是在汽车产业,要打造涵盖发动机、变速箱、底盘、车桥、电子控制系统、内饰件等相对完整的本地汽车零部件产业链,并且要向外地企业配套。

  进一步推动产业链的融合协同,特别是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承载平台。把项目作为产业集聚的高质量载体,紧紧围绕打造万亿工业强市的目标,积极对接自治区相关部门,谋划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重大项目。把园区打造成为产业集聚发展的高质量平台,未来10年重点加快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柳江区的重点产业园建设,再根据情况规划新的产业园区。

  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支持和鼓励企业建设高水平的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立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培育一批“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全面强化协同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在汽车、工程机械等领域共同开展基础领域产业技能的研究攻关,力争在新能源汽车、铝深加工、石墨烯等行业取得突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广西工业设计城”建设,加快引进“高精尖缺”人才。

  塑造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品质。全面强化质量品牌建设,努力培育“百年老店”、铸造“百年品牌”、夯实“百年基业”。加快打造绿色工业品牌,加快产业园区生态化建设,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

  争创高质量发展的竞争优势。推动企业稳步向前“走出去”,特别是推动柳肇铁路开工建设,打通柳州向东融入发展的最大瓶颈。鼓励企业瞄准后端做营销,鼓励企业不断创新营销手段和商业模式,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和“电商柳州”工程,扩大产品的市场半径,提高市场占有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