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鹿心社:弘扬老区优良传统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2018-06-15 09:58:17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广西要闻】【八桂大地】鹿心社:弘扬老区优良传统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6月12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深入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七百弄乡调研,步行半个多小时进入深度贫困的弄兄屯,走访多户贫困户。这是他在与贫困群众交谈,仔细询问生产生活情况。 本报记者 黄 克/摄

  广西日报河池讯(记者/魏恒)6月12日至14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深入河池市多个区县,重点就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调研,督促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从北部湾畔到西江之滨,从边陲雄关到秀美山乡,鹿心社到广西工作两个多月,马不停蹄开展调研,走遍了全区14个市。心系贫困群众的他,此行首站来到大化瑶族自治县,从县城驱车两个半小时到七百弄乡弄平村,沿泥土碎石路步行20分钟,又顺着陡峭湿滑的羊肠小道攀爬10多分钟,进入极度贫困的弄兄屯,映入眼帘的全是破旧不堪的木瓦房。“房子漏雨吗?冬天冷不冷?生活上有什么困难?”鹿心社走访多户贫困户,仔细询问情况。得知有人已报名搬迁,鹿心社说,易地扶贫搬迁必须精准,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紧接着,鹿心社又前往都安瑶族自治县永安镇永吉澳寒羊基地、易地扶贫搬迁安乐新区,了解“贷羊还羊”“贷牛还牛”情况,考察扶贫车间玩具生产线。

  他勉励当地干部群众:“你们基本找准了脱贫攻坚的路子,只要树立信心,久久为功,一定能早日脱贫奔小康。”

  南丹是河池首个脱贫摘帽县,鹿心社走访了八圩瑶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千家瑶寨·万户瑶乡”易地扶贫搬迁旅游开发项目、白裤瑶民俗风情园歌娅思谷。当地仅用150天就建成2000多套安置房,六成以上白裤瑶群众搬出大山住进新家,创造了“南丹速度”。鹿心社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强调要确保工程质量,完善公共设施,挖掘民俗文化,持续跟踪帮扶,建成具有浓郁民族风情的特色旅游休闲小镇,让白裤瑶同胞的日子越过越好。

  河池作为有色金属之乡,一度遭受污染之痛,近年来痛定思痛,下定决心推动企业“出城入园”。鹿心社走进大任产业园,对在一片崇山峻岭之中开辟出现代化的生态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表示赞赏。他指出,这是整治“小散乱污”、支撑河池产业集群发展的关键平台,规划理念比较先进,很有战略眼光。希望扎扎实实地做下去,努力建设花园式绿色工业园区,打造广西乃至西部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标杆典范。他一再叮嘱入园企业负责人:发展资源型产业,环保决定生死,技术决定生存。一定要解决好这两大问题,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二次创业”。

  在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鹿心社对企业注重环保,加强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杜绝污染排放的做法表示肯定。在南丹县堂汉银星冶炼厂旧址场地治理项目现场,得知当地关闭整改一大批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后,利润不降反升,鹿心社说,实践证明,严抓环保督察整改、全力改善生态环境,不仅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广西发展转型升级的内在需要。他强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最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已进驻广西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帮助我们及时发现问题,使我们深为警醒、深受教育。全区各地各部门要严肃对待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立查立改、严肃问责,决不允许敷衍塞责、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坚决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鹿心社还实地考察了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南丹县绿稻花海休闲农业(核心)示范区、丹泉酒业有关工业旅游发展情况。河池市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艰苦奋斗精神,给鹿心社留下深刻印象。他表示,河池是广西脱贫攻坚难度最大、任务最重的地区之一,发展基础条件相对薄弱,但也有自己的特色优势。要大力弘扬革命老区优良传统,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守住生态环境红线,同心协力把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黄伟京、方春明一同调研。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