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东盟国家嘉宾:希望与钦州加强物流运输方面的合作

2018-05-25 18:56:28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谢炆憓):第十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暨第二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发展论坛(简称“泛北论坛”)闭幕后,5月25日,18位来自马来西亚、缅甸、柬埔寨、新加坡的嘉宾以及部分国内嘉宾,先后来到中国—东盟信息港展示中心、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了解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以及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的项目建设情况。

【唐已审】【原创】【广西要闻】【八桂大地、八桂大地-南宁】【移动端】东盟国家嘉宾:希望与钦州加强物流运输方面的合作

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鲁东亮与嘉宾一同参观中国—东盟信息港的展示中心  摄影  谢炆憓

  5月25日上午, 嘉宾们首先来到中国—东盟信息港的展示中心,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鲁东亮向他们介绍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以及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唐已审】【原创】【广西要闻】【八桂大地、八桂大地-南宁】【移动端】东盟国家嘉宾:希望与钦州加强物流运输方面的合作

嘉宾参观钦州学院的实验室   摄影  谢炆憓

  嘉宾们在钦州参观考察了钦州学院、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等几个地方。

  钦州学院是广西沿海地区唯一的公立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设有海洋学院、海运学院、机械与船舶海洋工程学院等教学单位。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钦州学院基础上筹建北部湾大学;2016年,钦州学院成为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产教融合创新实验项目”基地院校、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共建高校、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设的“应用型本科高校”项目单位。

  钦州学院的360度大型船舶操纵模拟器实验室和360度航海模拟器实验室,引起了嘉宾们的极大兴趣,纷纷体验了这些先进的教学设备,他们还了解了中国—东盟水上训练基地的规划建设情况。

【唐已审】【原创】【广西要闻】【八桂大地、八桂大地-南宁】【移动端】东盟国家嘉宾:希望与钦州加强物流运输方面的合作

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文远在沙盘前向嘉宾介绍港区情况  摄影  谢炆憓

  钦州保税港区是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海陆联接枢纽,吸引了375多家中外企业落户,正努力打造广西面向东盟国际大通道的关键通道,面向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战略支点的核心支点,“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的一线门户。

  考察团观看宣传片、听介绍、看沙盘,详细了解保税港区规划建设运营情况和南向通道建设相关情况以及园区规划和产业发展情况。

  考察团表示,钦州园区规划建设、产业布局和港口物流方面成效显著,有许多成功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是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政府合作项目,功能定位为高端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科教和人才资源富集区、国际合作与自由贸易试验区。

  目前,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共引进90多个项目,总投资约900亿元。其中鑫德利光电一期、凯利数码电子一期、慧宝源医药一期、中动新能源一期等10多个具有规模和发展前景的高技术产业项目相继投产,2017年,园区实现工业产值超过30亿元,2018年有望突破100亿元。下一步,园区将努力在深化“两国双园”合作、战略新兴产业和城市配套项目布局、体制机制与政策创新、开发运营模式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加快把园区建设成为“中马两国投资合作旗舰项目”和“中国—东盟合作示范区”。

  不少嘉宾都是第一次来到钦州,他们高度认可中马钦州产业园的区位优势、政务服务和优良的投资发展环境,希望钦州能和东盟国家的港口城市加强联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拓展多领域合作,特别是在南向通道物流运输方面加强互利合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