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中国贸促会成立东盟研究中心

2018-05-25 10:32:47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简文湘)5月21日,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东盟研究中心在南宁揭牌成立。该中心今后的工作目标是建成高端化智库、专业化智库、国际化智库,以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为方向,打造中国一流、国际知名的东盟研究平台,更好地服务中国对外开放合作。

  该中心由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和广西贸促会共同推进成立,将充分利用贸促会优势和“四位一体”的体制优势、与境内外工商界联系密切的有利条件,依托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的研究力量和品牌优势,以及广西接壤东盟国家的资源开发优势、区位功能优势、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东亚商务理事会、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等重要机制平台资源优势,联合会内会外、国内国外研究力量,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中心将组织开展对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中国-东盟经贸关系和贸易便利化、跨境电子商务、广西“南向、北联、东融、西拓”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等热点、焦点、难点领域研究,为促进中国东盟经贸关系健康发展和国家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提供智力服务,为广西更好地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