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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国标2019年4月正式实施 南宁不会“一刀切”

2018-05-22 18:08:46 | 来源:南宁晚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明年4月正式实施 南宁不会“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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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250万辆,大多数不符合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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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健安 制图

  日前,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正式公布,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等作出了新规定,其中包括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等。现阶段,南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250万辆,且大多数不符合新国标。不少南宁市民担心:新国标明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后,现有的超标电动车将何去何从?

  新规 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25公里

  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390项国家标准,其中,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调整完善了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对车的安全性能提出更高要求。

  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此外,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还补充和完善了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充电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降低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事故的风险,一旦起火后还能够延缓蔓延速度,为人员逃生和外部施救争取更多宝贵时间,尽可能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担忧 明年4月后超标车何去何从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南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250万辆,几乎每两人就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因此,新国标一经发布,在市民当中激起千层浪。

  因为按照新国标的要求,目前南宁市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未能达标。实际使用中,大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4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超过70公斤。

  而根据规定,新国标正式实施后,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在南宁,这部分车辆应该如何处理?

  从2013年8月起,南宁市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1999年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依照当时的上牌规定,2013年8月15日至2014年2月10日期间,对于超出这个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政府给予车主一定的缓冲时间;对已购买超标电动车的车主给予发放临时号牌和行驶证,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为4年。

  在4年年限已过时,相关部门曾表态在新国标出台前,对这一部分车辆予以延期使用,待新国标出台后再另行处理。

  如今,新国标已出,不少车主自然担心新国标实施后超标的车辆是否要报废,抑或有其他处理方式?

  市民庞先生家中有两辆电动自行车。他和爱人平时都是骑电动车上班,按照新国标,这两辆车都属于超标车。“如果都要强制报废或是禁止上路,肯定不方便,而且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像庞先生这样想法的市民不在少数。此外,对于限定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的规定,一些市民也表示很难做到。

  “正常骑车,时速也会在30到40公里。要是在快环,能跑到50公里。”一部分受访市民认为,25公里的时速“太慢了”,要是赶着点上班,这个速度太耗时间了。

  部门 未出台具体措施无须过分解读

  对于新国标的发布,有些商家也表示,他们此前已经看到消息,但从市场情况来看,销售行情没有受到影响。“大家买车就是为了代步。按照新国标的时速要求,那就和骑自行车差不多了。”在江南区南建路上,多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员工告诉记者,店里热卖的几款车型都不符合新国标要求,而一些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并不理想,今后也视行情再决定是否要进货。不少卖家也坦言,距离新国标正式实施还有差不多一年时间,南宁政策如何尚不明朗,大家也处于观望状态,“主要还是看顾客的需求”。

  相比市民的焦虑,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距离新国标实施还有一段过渡期,市民不必过于焦虑。此外,国家技术标准是针对生产、维修和销售企业的生产行为作出的强制性执行标准,而不是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制定的标准。新国标的出台只是要求生产厂家在新国标生效后按此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并未要求消费者只能驾驶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相信有关部门会慎重考虑。

  对此,南宁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目前正在起草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方案中,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设想是维持非机动车管理不变,力求平稳过渡。毕竟牵扯面太广,要切实考虑到车主们的利益,不会“一刀切”。在新国标实施前,应该会有一个详细的方案出来,“过渡期期间,暂时不作变动”。

  此外,记者了解到,在新国标落地实施前,车管部门对电动车的注册登记仍然实行目录管理,需参照质检部门的目录登记上牌。至于新国标落地实施后会进行哪些调整,目前尚不好说。(记者 周志英/文 程勇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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