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广西城乡低保补助平均每人每月提高20元

2018-05-17 10:29:52 | 来源:广西日报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广西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

                 平均每人每月提高20元

  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周红梅)记者日前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充分发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广西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全区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

  据悉,补助水平提高后,各级财政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350元,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19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在自治区确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水平。

  记者了解到,今年自治区财政筹措53亿元,支持对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体开展救助工作,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对临时救助对象实施救助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