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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2018-05-03 17:39:59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冼敏):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负担,社会反映强烈。为迅速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等部门决定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据了解,此次主要集中整治以下重点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还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并且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违规办学行为,并追究有关学校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违背师德师风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此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18 年 6 月底前完成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2018 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改,其中要从 2019 年起建立黑白名单;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专项督促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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