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广西要闻

南宁上林县:鱼渔双授 小竹鼠“啃”出致富路

2018-04-12 11:39:17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唐志强 | 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南宁上林县木山乡那良村结合实际,按照上林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微生物+”工作思路,扶贫先扶智,以既“授人以鱼”又“授人以渔”的思路,力促农民素质提升,带领贫困群众通过养殖竹鼠走上脱贫致富路。

  【唐已审】【供稿】【南宁】【八桂大地-图文】【移动端】南宁上林县:鱼渔双授  小竹鼠“啃”出致富路

  卢东建在竹鼠养殖基地内 摄影 韦东路

  授人以鱼  18对鼠种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近日,在南宁上林县木山乡那良村旧良庄的上林县振良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里,残疾人卢东建正忙着给竹鼠喂食。在养殖基地内,只见被隔成上百个的小房间,每个小房间里养有1至2只竹鼠,毛茸茸、胖嘟嘟的竹鼠正在啃咬甘蔗。

  在交谈中得知,卢东建曾南下打工,帮人开过工程车,自己开过快递公司,后来在一次意外车祸中导致右脚折断,落下终生残疾。但是卢东建身残志坚,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未停歇。2015年,他开始自由创业,想通过养殖竹鼠走上脱贫致富路。

  正值旧良庄大力发展养殖竹鼠之时,在驻村“第一书记”宋运行的帮助下,全庄9户贫困户每户免费领到2对鼠种。当了解到卢东建有意愿养殖竹鼠时,宋运行找到了卢东建,动员他成立合作社,带领群众走养殖致富之路,并答应给他6000元的启动资金。宋运行的建议和卢东建的想法不谋而合,2015年4月,卢东建成立了上林县振良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以“合作社+贫困户”的发展模式,带领贫困群众养殖竹鼠发家致富。

  在养殖初期,由于缺乏经验和技术,竹鼠种苗经常死亡,不到半年就死了近半数。但一时的困难,并没有让卢东建退缩。他通过潜心钻研,上网学习,仔细观察,很快掌握了竹鼠生活习性和养殖技术,成活率大幅提升,终于一步步从困境中走出来。

  授人以渔  800只竹鼠让农民致富有奔头

  卢东建的竹鼠养殖场位于旧良庄东部,鼠房干净、整洁,一排排用大块瓷砖隔成的鼠窝整齐排列,窝里毛茸茸的竹鼠有的在打斗嬉戏,有的在啃咬竹条。卢东建放下手中的活弯下身,捉起一只胖乎乎的竹鼠给大家介绍竹鼠的情况。

  据卢东建介绍,竹鼠又称竹根鼠、冬毛老鼠,一年可以产下6到12只左右的竹鼠崽。一只竹鼠从出生到出栏大约半年时间。按照现在稳定的市场收购价,一只竹鼠带来的纯收益就超过200元,而养殖成本也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而下降。

  卢东建给大家算了一笔收入帐,做一个鼠池的成本是100元左右,每个鼠池可以养2只竹鼠,养到8个月便可以出栏,有250元的收入,减去成本还有150元的利润。第一年的利润是150元,以后就不需要扣除成本,每年就是250元的纯利润。

  2017年,合作社出栏竹鼠种苗200多只,鼠种100多只,加工竹鼠100多只,销售额6万多元。目前竹鼠存栏800多只。

  卢东建说,竹鼠一般要养殖半年以上才能出售,市场售价每公斤100元左右,现在他养殖的竹鼠主要销往广东、湖南、福建、贵州等地,供不应求。

  养殖竹鼠逐渐进入轨道后,卢东建不断鼓励村民参与养殖,在他的带动之下,已经有16个贫困户加入到合作社发展竹鼠养殖,其中4户是残疾贫困户。

  下一步,合作社将不断扩大养殖规模,带动更多的贫困户发展竹鼠养殖。合作社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扶持残疾人共同创业致富。

  卢东建说,现在竹鼠的市场需求量很大,供不应求,‘钱景’可观。他打算,今年进一步拓宽‘合作社+农户’的发展路子,带动更多的农户养殖竹鼠,自己为他们免费传授技术和售后服务、提供养殖竹鼠信息,让村民一起来致富。

  卢东建竹鼠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是上林县养殖产业化发展的一个创举和探索,有利于养殖产业经营主体、养殖业抱团发展、以强带弱,有利于信息共享、技术共享、人才共享、市场共享,对于实现企业之间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发展壮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 韦东路 编辑 冼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